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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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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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登记表》中技术负责人证书编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质(检)量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3.投标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投入工程管理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办公室。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做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机械员均为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资格预审合格后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允许更换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只能在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任职。投标申请人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对上述相关人员进行锁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上述人员可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提交申请给予解锁,通过资格预审或其主动放弃参与本项目后期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上述人员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提交申请给予解锁,招标投标监管单位不受理弃标人中途提出的人员解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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