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整县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ZCX-2025-023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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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郑女士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3-11 1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3-14 23:59:59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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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整县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报告编制项目001 | GSZCX-2025-023 | 服务-设计 | 250000.0(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整县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整县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报告编制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业主为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现委托******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ZCX-2025-023
2.项目名称:灵台县整县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报告编制项目。
3.项目实施地点:灵台县独店镇、西屯镇、什字镇、朝那镇。
4.建设内容和规模:
灵台县整县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均采用纳厂/集中收集处理模式,独店镇、西屯镇、什字镇、朝那镇实施村庄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配套新建污水管网约6.5Km,新建化粪池7座,并对灵台县下辖未进行污水治理的行政村进行污水配套设施建设。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6.质量标准: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7.招标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技术服务、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以及其他配合服务等。
8.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9.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共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表及证书证件。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时起至资质审核结束之日止,提供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
(4)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
(5)提供参加本项目竞标前6个月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和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要求
1.凡决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11日18时00分00秒至2025年3月14日16时59分59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2.招标人会同代理机构相关专业人员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设计方案等证明文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14日23时59分59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4.竞价结束后,代理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六、竞价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招标文件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人需整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叁份(PDF格式)装订成册于成交公示结束前******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灵凤南路13号),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
联 系 人:罗少英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灵凤南路13号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
附件信息
- 附件1:设计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