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加工再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建筑垃圾回收加工再利用项目;
******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平凉市静宁县李店镇薛胡村2-1幢2幢;
(5)投资总额:总投资1200万元;
(6)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条利用废旧建筑材料生产建材砂石料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43000m2,建设办公用房1处、生产车间1间。车间内布置给料机、锤式破碎机、建筑垃圾专用破碎机、振动筛均,成品堆场,原料堆场。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砂石料35万吨。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1日
公示意见:公示期间,对本项目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马科技******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