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邓家川水库库区安全防护及生产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ZCX-2025-016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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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郑女士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3-04 16: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3-07 16:59:59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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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邓家川水库库区安全防护及生产道路工程001 | GSZCX-2025-016 | 工程-施工 | ******.89(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邓家川水库库区安全防护及生产道路
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邓家川水库库区安全防护及生产道路工程,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现委托******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ZCX-2025-016
2.项目名称:灵台县邓家川水库库区安全防护及生产道路工程
3.建设地点及内容:
(1)建设地点:灵台县百里镇稔沟村、曹家沟村
(2)主要建设内容:
①库区防护工程:安装铁艺防护围栏4000米,钢筋立柱刺铁丝围栏500米,安装安全警示牌80块;
②生产道路复建工程:修建4.5米宽砂砾石机耕道路1450米,其中新修694米,整修756米,新建水过面桥1座,过机耕路涵管4座;
③库区监控设施:安装高清网络摄像机(声光警戒)23台,户外智能音柱23台,电源线及光缆各4500米,通信木杆90根,监视器1台,满足监控系统需要的其他附属工程及设施。
4.招标控制价:******.89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8.计划工期:2025年3月15日开工,2025年4月13日竣工,总工期30日历天;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部颁发的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包括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①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的单询结果;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查询.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内任意一个季度的依法纳税凭证和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4日16时00分00秒至2025年3月7日11时59分59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2.招标人会同代理机构相关专业人员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等证明文件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三家单位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7日16时59分59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4.竞价结束后,代理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六、相关要求
1.招标文件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人需整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壹份(PDF格式)装订成册于成交公示结束前******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灵凤南路13号),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景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灵凤南路13号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12030)进行投标竞价